1、门诊报销比例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60%-70%报销,每年最高可报销700元,没有起付线标准。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乡级医院:按90%报销,起付线为100元县级医院:按70%-80%报销,起付线为300元市级医院:按70%报销,起付线为600元三级医院:按55%报销,起付线为800元省级医院:按5%报销,起付线为1500元省外医院(已备案):按55%报销,起付线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