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同工的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根据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农民合同工退休新规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即可退休。但如果从事高危行业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