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6月24日,直隶省建立“石家市”,以“石家庄为其区域”,实行市自治制8月29日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又以1273号指令批准将石(家)庄、休门合并,取首尾各一字,更名为石门市,组建石门市政公所,筹建市制。 1939年10月7日,设立石门市。

石家庄的历史来历

石家庄所处的区域是人类文明较早形成,历史十分久远的一处地区。位于井陉县东元村的旧石器时代远古人类遗迹,距今约30万年。位于平山县的沕沕水原始人洞穴遗址表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石家庄地区既有远古人类生活。

对于“石家庄”这一名称最早的记载是在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的《重修毗卢寺碑记》。那时石家庄原是属于真定卫的一个军屯和官庄,名曰石家庄村,由马、于、谷、赵、殷等姓氏的军屯官兵和后裔定居成村。在这个村庄的始创者中,石姓军官地位最高,故名石家庄。石姓绝后,村名却留了下来。石家庄得名原因还有另一个说法:军屯于此的共有十大姓氏,村子始名为“十家庄”,后逐步演变为“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