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推荐表(原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三)主要从业人员情况表(原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四)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原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五)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六)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和10户以上服务协议(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七)服务中小微型企业名单及满意度评价表(原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八)申请报告(原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九)市(州)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得到各级政府的扶持情况(扫描件、复印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十)认定为市(州)级示范平台的文件(原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十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原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
(十二)县区工信局推荐文件(原件及电子版、一式三份、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