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没有权利注销村民的户口,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注销居民的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村委会如何撤销村民户口

村委会没有权力也不能撤销村民户口。村民委员会是农村行政村里的群众自治组织,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群发展经济走致富道路。

农村的村民户口是由公安机关管理,如果是要转入城市户口,必须按照国家政策,由本人申请,公安机关批准方可,村委会没有资格决定。

村委会如何撤销村民户口

村委会无权撤销村民户口。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它负责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但它无权管理村民户口,只能证明村民是否是村里的人。要注销村民户口,只有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有权管理村民的入户、迁户、户口注销之类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