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从今往后,这些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将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我国全部国土空间内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将得到清晰界定。近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