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故事就是多,这个倩人代杖,就来自大明朝,还和税粮有关。
说有些县被摊派的税粮比较高,不可能如数入库。一般情况下,税收达到一定的比例后,再征收余下的数量是比较困难的,即使富裕一点的地主也和贫穷的农民一样据不交税粮,旧稅不清往往是新税之累,所以地方政府就会以其他借口把未收的部分减免,就等于变相鼓励抗税不交。为了惩戒,县官对欠税的,只能拘押一些人在县衙前拷打,让其他欠税者戒。然而这些欠税者,往往贿赂衙役,雇佣一批乞丐代他们挨打,这就称为"倩人代杖"。
关于倩人的古文解释:
01.谓请托别人。陈琳<为曹洪与魏文帝书>:怪乃轻其家丘,谓为倩人!
02.雇请之人。唐•陆贽<奏论缘边守备事宜状>:…资奉若骄子,姑息姑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