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列中级评委会,针对申报一级教师评审步骤分,一,资格审查,二,学科评委会审核,三,中级评委会会议表决,四,主任签章。

一级教师评审步骤

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通过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

2、单位推荐审核。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凡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审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3、逐级审核。各县市区申报单位按县(市、区)教育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直单位按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