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83元/人月,低保补差水平提高到城镇693元/人月、农村521元/人月。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13元以上,具体标准为:端州区每人每月1675元。鼎湖区每人每月1445元。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每人每月1413元。肇庆高新区每人每月2500元。
原创 | 2023-01-17 16:41:18 |浏览:1.6万
肇庆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83元/人月,低保补差水平提高到城镇693元/人月、农村521元/人月。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13元以上,具体标准为:端州区每人每月1675元。鼎湖区每人每月1445元。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每人每月1413元。肇庆高新区每人每月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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