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不可以对调,服务期满后可以对调。特岗期内实行“定县、定校、定岗”的三定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不属编制内正式教师,不能调动,服务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能转正成为正式教师后,方可调动。

特岗教师享受的优惠政策:

1、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当地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2、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3、特岗教师考公务员也可以选择专门为特岗教师设置的岗位,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4、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