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股票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千万元,5千万元是指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额。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公司上市需要拿出多少股份
之前的《证券法》好像是有这部分的相关要求的,具体要求是如果在主板或中小板上市的话,发行前股本总额不能少于3000万元,那么公开发行股份是总股本的25%,但如果总股本是超过4亿元的话,公开发行股份的总额可以降到总股本的10%以上。但新版的《证券法》好像没有了这项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