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燃气初装费取消了。

新乡市人民政府已对民用天然气接驳政策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户2500元调整为大管网配套按13元/平方米收取,由开发商在办理开发手续时缴纳,市规划局在收取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按照燃气所分配的配套费划入燃气专用帐户燃气庭院设施建设按现行河南省市政工程安装定额收费。包括设计及预算费、监理费、破路修复费、施工不可预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