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股权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就会设立。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