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第三国护照审批证件是《边境通行证》,有效期为3个月。

可的多次往返使用对常住或者经常入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1年。证件有效期满后,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缴销证件。   边境通行证是指前往黑龙江、新疆、西藏、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的边境管理区需办理的通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