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8%(退休人员90.4%),个人自付12%(退休人员9.6%)

4、、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88%),个人自付15%(退休人员12%)

5、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2%(退休人员85.6%),个人自付18%(退休人员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