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客观事实

科学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客观实际是立法的生命源泉,脱离现实的立法在社会生活中缺乏生命力。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是立法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具体体现。

(二)注重社会效益

立法应当注重立法效益,这是科学立法的明确追求。

(三)重视专家作用

为了使立法具有科学性,立法活动有时需要由专门人员来操作,因此可以实行一定程度上的委托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