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国家通用的公历的前身,16世纪以前西方采用的一种历法。公元前46年,罗马统治者儒略·凯撒采纳索西琴尼的意见制定儒略历。公元前8年其侄奥古斯都又作了调整。
儒略历以回归年为历法基本单位,实质上是一种阳历。把一年分为12个月,1,3,5,7,8,10,12月为大月,每月31日4,6,9,11月为小月,每月30日2月平年为28日,闰年为29日。历年长度在平年为365日,在闰年为366日。凡公元年份数能被4整除的,为闰年,即每4年置一闰,历年平均长度为365.25日,比回归年要长0.0078日,到16世纪后期,累差已约10天春分由3月21日提早到3月11日。后经罗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于1582年命人修订而成现今通行的公历。
通用历法起源
现在通用的历法的前身是儒略历,它起源于古罗马。独裁官儒略·凯撒(又译盖乌斯·尤里乌斯·凯撒)采纳埃及亚历山大的数学家兼天文学家索西琴尼的计算后,于公元前4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取代旧罗马历法的一种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