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醋灌鼻、恶水灌耳口”之刑来胁取富人金帛。

醋作为刑具始见于唐。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来俊臣“每鞫囚,无问轻重,多(《太平广记》引《神异经》,此字作‘先’)以醋灌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