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本地上户口。 《户口管理规范》第二节 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由此可知,新生儿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在外地出生婴儿,可随父亲在老家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