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或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本人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一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等。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