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一、外资企业注册受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公司设立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需经审批机关批准。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7.至少应有一名股东为外国籍。

二、注册外资公司申请材料

1、 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

2、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5、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7、公司章程。

8、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9、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0、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