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可以用心意来传告的东西,则是事物精细的内在实质。

原文: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致意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

译文: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是事物的粗浅面可以意会的,是事物的精细面。至于语言所无法表达的、无法意会的,也就不是精或粗的概念可以概括得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