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负责辖区儿童溺水预防、救助和处置工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少年儿童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隐患的危险水域,进行必要的治理防护,做到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各村: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治理溺水安全隐患。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及时报告乡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对不幸溺水的少年儿童及时进行救助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

乡综治办:负责将防溺水安全列入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排查、重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