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团结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热心于计划生育的人士,协助政府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计划的实现。
2、
负责对县计生协顾问组、理事会提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
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动员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而减轻政府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压力。
4、
组织理事、会员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人口形势、人口科学理论,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婚育科学知识。
计生协会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生殖保健、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和信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和水平。
拓展服务领域,推进生育关怀行动,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谋福祉。
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反映群众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开展生殖健康、人口计生领域的区域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各级计生协会开展工作。
计生协会主要职责
1、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基层协会工作的指导,组织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2、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组织广大会员群众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监督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维护育龄人群的合法权益。
5、引进和交流先进经验,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少生快富理念,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6、完成上级协会部署和同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