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之后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适用交强险20万元的赔偿限额。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仍然适用原来的交强险12.2万元赔偿限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有责任的,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责险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