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配生申请条件有:(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2)品行端正,学习优秀,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曾两次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慈溪中学分配生要什么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我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3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我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在我市就读的非本省户籍(港、澳、台学生除外)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含杭州湾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含杭州湾新区)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在中考后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同时享受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
下列考生可在我市报考高中段学校:
①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
②驻慈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③部队转业到慈溪的退役军人子女
④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⑤市引进人才的子女
⑥其他国籍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20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②已初中毕(结)业,仍在全日制中学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③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复读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