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的科学内涵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必须是合法的、确定的、经济利益。
通俗来说,就是投保人不能拿不属于自己的生命健康或财物来投保,以防止道德风险或是将保险变成赌博行为。
保险利益原则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保险利益原则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基于对保险标的上的某种权益,而能享有的财务利益。
如:在财产保险中,当某项财产 (保险标的) 遭受不幸事件时,倘若某人将有财务损失,则他对此财产就具有保险利益,反之则不具有保险利益。
在人寿保险中,保险利益即为要保人或受益人对于他人的继续生存而能享有的财务利益。
保险契约的订立,要保人或被保人或受益人对其所投保的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契约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