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级多层建筑面积为0.04 mm/d,高层及一级建筑的稳定性标准为0.01 mm/d。如果沉降量超过2.0 mm/d,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规范规定,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
3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4 加层、扩建建筑物
5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高层沉降标准
高层沉降的标准,高层允许300毫米,高层建筑物沉降范围:中、底压缩性土时:建筑高度不大于250m取200mm。
高压缩性土时: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取400mm建筑高度在100m到200m取300mm建筑高度在200m到250m时取200mm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取400mm建筑高度在100m到200m取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