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十六周岁的宁波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码,也就是宁波身份码

2、未满16周岁的宁波市户籍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