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科不是一个单位,只是一个部门,物业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对本区范围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在本区注册或在本区有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公司建立物管企业信用档案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小区业主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对新成立的业主大会予以备案负责对3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1万平方米以下别墅,协议选聘物业公司行为进行审批,对5万平方米以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招标结果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