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火时间:9月15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