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2、参保人员住院、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3、报销范围:
1、在职员工。
2、退休人员。
3、非在职退休人员。
4、大学生。
原创 | 2023-02-27 18:47:28 |浏览:1.6万
1、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2、参保人员住院、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3、报销范围:
1、在职员工。
2、退休人员。
3、非在职退休人员。
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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