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调整为:

高中各年级和初三年级从2023年1月29日至2月3日开学

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2023年2月12日至2月17日开学。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实际情况以适度错峰的方式通知学生到校报到,并有序组织开学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