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制度是2018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兵法宣誓制度是哪一年建立的

宪法宣誓制度是2015年设定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