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 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 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原创 | 2023-01-11 13:52:15 |浏览:1.6万
第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 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 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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