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车主本人及新车主本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明到场办理)

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属异地身份证的还需提供南宁市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者提供《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或者已在微信申报居住登记成功的

 (注:1、《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和“微信申报”只限于小型非营运机动车业务使用2、已在南宁市的派出所或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申报居住登记成功的证明由车管所打印)(原车主不需要居住证)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法人代表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相片(身份证正面照片,可以手机拍)(2017年2月22日)

2、电动自行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双方协议的原件,原电动自行车车主为单位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双方协议的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原件

4、电动自行车号牌原件

5、《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

6、电动自行车(需验车)

 7、新车主须预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