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未超过18000元的,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付,不予扣除非医保用药医疗费超过18000元的,保险公司根据商业第三者保险合同约定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可在医疗费超出18000元部分的10%范围内扣除,该扣除部分不计入商业险赔付范围,由侵权人负担。
原创 | 2023-01-11 12:36:36 |浏览:1.6万
医疗费未超过18000元的,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付,不予扣除非医保用药医疗费超过18000元的,保险公司根据商业第三者保险合同约定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可在医疗费超出18000元部分的10%范围内扣除,该扣除部分不计入商业险赔付范围,由侵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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