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医务处负责协调转诊。患者就医转诊是指在本医院无法继续就诊,该医院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水平不能满足患者病情诊治的需求。

一般情况下有所诊治的科室主管床大夫根据病情提出需要转院的申请并注明转院理由,分管医疗主任同意转交科主任,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再由医务处召集有关专家会诊,确定需要转院治疗并协调出具转诊证明和将要转诊医院。患者带着转院证明去上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就诊。